BSCI验厂为规范招工工作,确保被录取的员工符合有关规定,公司规定招工程序如下。
(一)招收条件:
1﹑满18周岁以上。
2﹑身体健康,视力正常。
3﹑须持本人有效的合法的身份证。
(二)身份证明:
1﹑将应聘人员与其所持的身份证原件进行核对,确保两者一致。若遇身份证相片与本人不相像,可适当参考其它有效证件(如学历证明﹑户口簿等)作为凭证,并复印存档。如身份证相片难以辨别是持有人本人,须致电应聘人员所属公安机关查证,并请其配合出具证明。若查出身份证非其本人的,坚决不予录用。
2、为避免在逃犯等不符合要求的人员混入应聘,因此招工时必须到身份证查核网站去查核。如发现应聘人员是在逃犯,须马上报警。
3、应聘人员的身份证原件经查验后退还本人(在逃犯例外),身份证复印件由人力资源部门存档,离职后可返还。
(三)运作程序:
1﹑各用人部门将各所须补充的人数报送人力资源部统一招收和安排。
2﹑经面试考核后被录取的员工,由人力资源部配合用人部门并征求应聘人员的应聘意向后安排岗位,经双方同意后,正式办理入职手续。
(四)入职手续:
1﹑被录用者应持有本人1寸免冠近照3张及有效身份证明到人力资源部认真填写《员工登记表》,并在《员工登记表》上签名确认及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。
2﹑人力资源部负责为新员工办理厂牌及登记考勤编号等。
(五)岗前培训:
1﹑人力资源部负责厂规厂纪﹑礼仪等的培训。
2﹑学习防火自救,了解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及火场逃生方式。
3﹑用人部门负责生产技术培训、品质控制培训及安全生产培训等,合格者方可上岗。
(六)员工档案管理:
1.所有新进厂员工必须按要求填写好“人事档案”,并贴好近期彩色 相片及身份证复印件。
2.人力资源部对填写好的“人事档案”按部门人员编写员工工号,并经相关主管审批后按部门归档,确保不丢失;离职人员人事档案需要保存一年。
3.不定期的对人事档案进行核查整理,如有遗失的人事档案需要立即补齐并需要调查原因。
4.每月定期核对人事档案中的身份证,看有无过期,需要提前1个月让即将过期的员工补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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